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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8-07-23
〔2018〕26号
李× (客户号:00212250)于2018年7月23日在铅(Pb)1809合约上自成交第3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,其交易行为违反了《上海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》第13条之规定,交易所决定对该客户采取限制其在铅品种上开仓1个月的监管措施。 特此公告。
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8年7月23日